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-04-19

    《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》经学术委员会同意,即日公开发布。现将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17年度开放基金,以“开放、交流、合作”的原则,重点支持解决仿生科学与工程领域重要科学问题、关键技术难题等,并充分发挥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优势,其中优先支持在理论上有重要创新,解决本领域的瓶颈问题或较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、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的项目。

二、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资助的对象和条件为:

    1、面向国外内高校、研究院,从事仿生科学与工程相关的科研人员。

    2、课题组由课题组长、课题组成员组成。课题成员组应形成一定的学术梯队。1人只能主持和参与共计2项项目,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评审。课题组设组长一人,不支持无课题组成员的课题申报。项目参加人必须有实验室固定人员参加作为项目联系人。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,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   3、申请者作为课题负责人,凡有本实验室研究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。申请人须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,否则需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,并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意见表。

    4、资助经费为2万/项。

    5、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(1)形成1项新产品附企业采纳证明(或新装备,或在审发明专利1项,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),发表收录论文1篇;(2)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,其中SCI、EI收录论文至少2篇。

    6、项目研究成果除须标注“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”(Supported by  Opening Project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Bionic Engineering (Ministry of Education), Jilin University)和项目编号外,应将“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( The Key Laboratory of Bionic Engineering (Ministry of Education), Jilin University)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,否则项目研究成果不予认可。课题结束后,成果报告交实验室归档。

    7、符合实验室以下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的课题均属于资助范围,资助研究方向如下:

     (1)地面机械脱附减阻仿生理论与技术;

     (2)仿生摩擦学和仿生材料;

     (3)松软地面机械仿生行走理论与技术;

     (4)生物生产及加工机械设计及仿生技术。

    8、申请专利时,必须将“吉林大学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作为申请单位之一。

    9、申报项目的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,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为准。为规范项目管理,申报书中项目起止时间应填: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
    10、课题组在接到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填写,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交实验室,计划任务书将作为课题今后结题的依据。

    三、本次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时间为:2017年4月20日~2017年5月20日,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3份、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统一报送重点实验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   四、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(包括项目申报公告等)请从重点实验室网站中下载或联系人处索取。
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

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邮编:130022

电话:0431-85095575/85095760-313

手机:18704315557

电子信箱:gcfs@jlu.edu.cn

联系人:冯璐

 

 

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2017年4月19日